我上小学的时候,是不大喜欢听音乐的,自然也就不喜欢唱歌。每次上音乐课,我都会感觉坐在椅子上很难受。老师轮流点名唱歌的时候,我勉勉强强的唱了一首《种瓜》:
“我在墙根下种了一棵瓜,天天来浇水,天天来看它...”
由于跑调,引起同学们的哄堂大笑,其实我为这次“点名”练习准备了很久,还是“失败”。以后就更不敢去唱了,慢慢地形成了习惯,直到参加工作。同事们聚餐KTV的时候,我依旧只是听别人唱,谢绝递“麦”。
同桌和我不一样,她喜欢唱歌,并且会唱很多歌。印象最深的是李春波的《小芳》和叶蒨文的《潇洒走一回》,美妙的旋律,声声入耳,赢得同学们掌声的同时,也征服了老师,后来同桌成为了音乐课代表。当时的我痴迷于评书,《水浒传》、《杨家将》和《小八义》。村办小学离家很近,中午放学回家吃饭,我一路跑回家中,冲进爷爷奶奶的房间,打开收音机。因为在12点钟,某电台会准时播放《水浒传》,一边吃饭,一边听,感觉很满足、很快乐。
上了初中之后,就不再听评书了。一是学业加重,二是父母有意督促。听的更多的是英语磁带 Listen one,每次听每次都犯困,听的多了也就烦了。
偷偷从表哥那里借来一本歌带,也是我人生中听的第一本歌带,现在还记得磁带上的歌曲,任贤齐的《兄弟》、阿牛的《爱我久久》、莫文蔚的《盛夏的果实》、黄品源的《海浪》... 在自己的屋子里,带上耳机,放入磁带,将A面换到B面,再将B面换到A面,沉浸在音乐里,无人打扰,感觉精神世界是充盈的,很满足、很快乐。
转眼这些年过去了,为生活奔波,为赚钱拼搏,似乎早已迷失了那个曾经的自我。打开手机,播放音乐,却再也找不到年少时的满足和快乐。每天过着重复枯燥的生活,缺失了些“滋味”。不甘如此下去,但却又无力改变什么,生活变得迷茫又彷徨...
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: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在傍晚回家前,将最后一朵玫瑰送给了路边的乞丐。乞丐回家后,将花放进了捡来的瓶子里。很快乞丐觉得,如此漂亮的玫瑰,怎么能放进如此脏兮兮的瓶子里呢?于是,把瓶子洗得干干净净,重新将玫瑰放了回去。看着漂亮的玫瑰和干净的瓶子,邋遢的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。于是,乞丐很快又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。看着这样漂亮的玫瑰、这样干净的瓶子、这样整洁的家,乞丐想,为什么自己会是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呢?于是,乞丐也将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,决定第二天去找一份工作。
我很喜欢这个故事。作家张爱玲说,我们的生活需要一些仪式感,仪式感能唤起我们内心自我的尊重,也让我们更好的,更认真的去过属于我们生活里的每一天。
生活本身并没有意义。活着是一个过程,而意义是我们自己赋予的。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,一种信念或行为,能让我们的内心感到满足和快乐,让每一天感觉与众不同,也许就足够了,这也是我开通这个博客的意义所在。与其漫无目的、自我放逐,不如先停下脚步和生活Say Hi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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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博主,一个热爱生活、心向阳光的普通人。虚度了大把的光阴,至今一事无成。无聊时听听音乐,浮躁时看看书。简单又平凡的生活里,既有咖啡牛奶,也有酱醋油茶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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